甲、乙、丙、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,甲、乙为普通合伙人,丙、丁为有限合伙人。各合伙人经协商后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,合伙协议并没有规定财产份额出质及对外转让的情形。下列选项中,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( )。 - 扬州注册会计师《经济法》每天一题:劳务出资 甲、乙、丙、丁拟设立一家商贸有限公司,就设立事宜分工负责,其中甲负责租赁公司经营所需办公场所。因公司尚未成立,甲为方便签订合同,遂以自己名义与戊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,下列关于写字楼租赁合同义务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有( )。 - 扬州注册会计师《经济法》每天一题:公司法律制度